不少保險經理、前線代理或斜槓族以自僱身份賺取收入。其實稅務條例不止徵稅,更是一幅「藏寶圖」,只要合法規劃,每年可節省可觀稅款。
第1式:開公司、分賬目
自僱人士會被視為在香港經營業務,應申請商業登記,以無限公司(即經營獨資業務)申報利得稅,並開設獨立戶口處理業務收支。若某年度有虧損,可將虧損帶往下一年度的利得税申報抵銷利潤。
第2式:分清公私
只有「因產生應課稅利潤而必要的開支」才可扣稅,例如佣金、員工薪酬、見客交通費、電腦設備等。私人使費必須分開。
第3式:單據保留最少7年
定期整理租單、收據等紀錄。違反保存規定可被罰款。
第4式:揀專業稅務代表
可考慮委託熟悉自僱人士稅務的會計師或稅務代表,助你合法節稅。
此外,選擇個人入息課税,更可善用「扣稅三寶」:自願醫保(VHIS)、合資格延期年金(QDAP)及可扣稅自願供款(TVC),每年節稅可逾萬元。
只要事前規劃、妥善記賬,自僱人士也能從稅務條例中找到屬於自己的「寶藏」。
香港稅務學會
國際稅務委員會 委員
陳俊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