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納税人申請個人入息課税,可以將三種税項一同計算 (利得税、薪俸税和物業税),視情況可能減低整體税負。
舉例而言,購買物業以賺取租金收入時所支付的按揭利息,在計算物業税時不可扣除,但若申請以個人入息課税計算,該等利息可作扣減。扣除免税額後如仍有應課税收入,便以薪俸税的累進税率徵税。 因此本來單獨計算物業税(以固定税率15%)時需繳納的税款,經合併按累進税率(2%-17%)計算,若淨收入落在較低税階,可能省下部分税負及較為划算。
另一方面,獨資或合夥業務的虧損可用來抵銷其他來源(如薪俸收入或物業收入)之應課税收入,但不能用以抵銷以往年度已計的利得税淨額。此外,若與配偶一同選擇個人入息課税及合併評税,則對方剩餘的虧損額和免税額可與配偶共享以減省税款。
總括而言,個人入息課税對同時有物業收入或業務虧損的納税人尤其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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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展坤 特許税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