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至26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由2025年2月26日起,將徵收一百元物業交易從價印花稅的物業價值適用範疇上限由三百萬元提高至四百萬元,此舉有助減低購買住宅及非住宅物業人士的負擔。更新後的上限更貼近「上車盤」及小型物業的市價,對擴大市民置業需求有正面作用。相關的《2025年印花税(修訂)條例》已於2025年5月16日刊憲。

本文亦跟讀者重溫一下《2024年印花税(修訂)條例》的措施。根據該條例,任何在2024年2月28日或以後所簽立以買賣或轉讓住宅物業的文書均無須徵收額外印花税(SSD),買家印花税(BSD) 和新住宅從價印花稅(NRSD)。此後,所有買家,包括首置、非首置、公司買家、非香港永久居民買家,都只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所有”辣稅”全面撤銷。

 

劉湛深 特許稅務師

2025年5月20日於頭條日報刊登